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標誌著對臺方針政策由解放臺灣向和平統一的重大轉變🖐🏼。其基本內容有:闡述兩岸中國人的歷史責任🌭👰🏿。兩岸的每一個中國人,“都對中華民族的生存、發展和繁榮負有不容推卸的責任”;希望早日結束令人痛心的分離局面。
(圖片1🎒:告臺灣同胞書)
鄧小平指出,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主張在兩岸實現統一時,“一定要考慮臺灣的現實情況”,“尊重臺灣現狀和臺灣各界人士的意見,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臺灣人民蒙受損失”💠🤰🏿。提出“寄希望於1700萬臺灣人民,也寄希望於臺灣當局”,肯定“臺灣一貫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臺灣獨立”,認為“這是我們共同的立場☂️,合作的基礎”。宣布“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炮擊👨🏻🎤。”認為兩岸仍然“存在著的軍事對峙”,“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臺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提出“盡快實現通航通郵🧑🏼🔬,以利雙方同胞直接接觸”,同時“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經濟交流”👩🏼💻。這就是後來說的“三通”(通航、通郵、通商)。
《告臺灣同胞書》的發表👨🏻🦼➡️,掀開了和平統一祖國的歷史新篇章。
設立經濟特區——對外開放的窗口
(圖片2:設立經濟特區)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作出對外開放的決策後,中央決定把突破口選在靠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廣東和福建兩省🔀👨🏻🦼➡️,建立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四個經濟特區。建立特區經歷了一個不平凡的過程。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對廣東、福建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和優惠措施。1980年5月,又決定在廣東的深圳、珠海🚵🏿♂️、汕頭和福建的廈門各劃出一塊區域🏃♂️➡️,試辦經濟特區(開始叫出口特區)🦶🏻。同年8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正式批準國務院提出的在粵、閩四市設立經濟特區的建議,同時批準《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完成了設立經濟特區的立法程序🆔。
概括起來,經濟特區實行的特殊經濟政策和管理體製有如下幾方面👨🏿🎓🏊🏻♂️:一是建設資金以引進外資為主,所有製結構為多種形式共存,產業結構以工業為主,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二是特區的經濟活動🎄🧏🏼♀️,在國家宏觀指導下以市場調節為主。三是管理體製有更大的自主權,在投資項目審批👩🏿✈️、外貿👮🏻、企業經營等方面都給予優惠待遇🧗♀️。四是對來特區投資的外商✣,在稅收、土地使用、出入境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和靈活措施😏。
經濟特區處在中國對外開放戰略格局中的前哨陣地,成為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和試驗場。特區的設立為國內的進一步改革和開放、擴大對外經濟交流起到了極為重要的作用。
1979年,邁開了改革開放的歷史性腳步,對外開放成為中國的一項基本國策,中國的強國之路,是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那麽🕵🏿,讓我們期待下期改革開放史的精彩畫卷🧑🏿🎨。
欧陆平台(處)供稿